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的处理: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刑事自诉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提起上诉。刑事自诉人的义务:经传唤后必须出庭,不允许中途退庭,如果两次传唤后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诉刑事案件中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而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可以自诉处理。《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院不可以直接侦查自诉案件,因为自诉案件,必须受害人或者他的亲属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才能可能会受理。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是刑事诉讼法上的一种,是相对于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而言的。 自诉案件,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提起自诉的条件是自诉人是本案的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属于自诉的案件的范围;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和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诉案件和解必须具备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当事人双方自愿三个条件。 虽然该条规定,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不能由此得出和解就不需要被告人自愿。实践中,有些被告人确实真诚悔罪,其亲属也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但被告人并没有和解的意愿,即便被害人愿意和解,我们认为也不能和解。被害人同意既包括被害人主动提出和解,也包括被告人提出和解后,经征求被害人意见,也得到其同意的情况。
自诉案件的特点如下: 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 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立案条件如下: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害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1、侵占罪进行自诉不需要交纳诉讼费。 2、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才需要交纳诉讼费,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的。 侵占罪自诉案件也属于刑事案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