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未批准为药准字批文的产品,属于假药,以药品的名义出售的,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法律依据: 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