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虚假破产罪立案标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虚假破产罪的立案标准是: 司法实践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隐匿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 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该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中,“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6、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是指国家破产法所保护的破产秩序;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则主要是指财产权利。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必须实施了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其他转移财产、处分财产的行为。 二是必须实施了虚假破产。 三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任何公司、企业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