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经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2014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予以公布。 该《解释》分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合同的履行和租赁物的公示、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其他规定5部分26条。其中包括了以下几个板块: 1、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 2、合同的履行和租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银行业金融机
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非法融资的特点包括: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
企业顺利完成对壳资源的收购之后,还有可能面临融资不能的风险,即不能获得配股、增发新股等再融资的风险。 收购壳资源使本就缺乏融资渠道的企业已经耗尽了资金,仅仅重视上市公司具备公开增发、配股、定向增发、银行借款直接和间接融资能力; 甚至在买壳成功后立即以股权质押换取银行贷款,以致重组整合后不重视经营管理未能形成核心竞争力,业绩和效益仍然低下,亏损继续或者加大,从而不能达到再融资的市场要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融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融资: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
企业融资的渠道从筹集资金的来源的角度看,筹资渠道可以分为企业的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1、内部筹资渠道 企业内部筹资渠道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 企业自有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企业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基金。 一般在企业并购中,企业都尽可能选择这一渠道,因为这种方式保密性好,企业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风险很小,但资金来源数额与企
个人融资不违法。但是禁止民间融资。国内禁止企业之间的互相拆借行为,但对民间借贷予以有条件的保护。 所称民间借贷是指以公民作为借款方或贷款方而发生的借贷关系,包括公民之间的借贷、公民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公司融资对股东的好处如下: 1、是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在股权融资之后会拥有众多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就会建立一套完善的法人管理方案并有合理的管理机构,而且会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一起组成,彼此之间会成为一种权利的制衡机制并对各方面的风险进行约束,因此,企业慎重进行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2、挑选可靠的股东合作,不管什么类型的企业在发展经营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并不是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融资也称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
正常渠道的民间融资是合法的。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 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民间借贷; 2、有价证券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企业内部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