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后不能再进行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而如果是先提出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者,还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败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判决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层面的规定。《行政诉讼法》只是规定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在45日内审结。二审需要在3个月内审结。
不论是行政相对人还是行政机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上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行政诉讼的主体有上诉权。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涉及财产的收费:第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当事人应当缴纳的第一审受理费、第二审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费用;第二种是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检查费、证人补贴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一般是行政中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作为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收集好证据材料并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行政庭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或者从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十五日。
行政诉讼主体主要分为原告和被告。原告的确定: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被告的确认: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