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行政违法和民事违法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违反的规范不同,前者是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后者是违反了民事法律法规。行政违法行为可适用行政处罚法,民事违法行为可适用《民法典》。 2.违法表现不同:行政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直接确定的义务,而民事违法还包括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3.违法结果不同。民事违法行为会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赔偿责任;而行政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民事和行政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社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适用法律规范不同: 民事责任适用《民法典》,行政责任适用《行政处罚法》。 3.承担形式不同 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 行政责任的承担形式有: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政审表是自己去派出所盖章,先由所在地村委或居委开具证明,然后由本人持该证明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即可。《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要交警正常执法,是不怕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会对交警作出的处罚结果进行审核,发现有违规等行为的,在纠正后会对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拘留一般是不会被单位开除的,单位以员工被行政拘留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取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此可以看出是行政处罚重一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受行政处罚对小孩一般是没什么影响的。 对子女将来工作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有案底,也就是犯罪记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受到行政处罚说明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并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不会对子女工作、当兵政审产生影响。
公务员被行政拘留后一般不会被开除。一般中国的公务员出现行政拘留时,与其行政拘留的事因有关,也与此人所在的工职单位有密切的关系。若是公职单位认为影响较大,不适合再担任公务员一职的话,此单位则可能会申报开除。若是单位以影响不大,可以给予改正的机会,则会记得警告或者是记过等。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但没超过三个月(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1条、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