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中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谓的+1,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