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死亡不能补结婚证,只能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
可以重新补办的,只需要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男女双方共同到办理结婚登记的当地民政局去补办新的结婚证,然后按照正常的程序办理结婚证即可。
结婚证的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
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但是还应
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
1、不能在异地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补办婚姻证的管辖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1、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