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人名字不会被泄露。不会泄漏刑事案件证人名字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可以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个人信息泄露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个人信息被泄露以后,可以依法申请诉讼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遭遇信息泄漏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将专职接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消费者还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当个人信息发生泄漏后,受害人应到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1、当公民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漏,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侵权人删除自己被泄露的私人隐私信息;2、可以向有关的执法部门、当地的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或管理互联网的部门进行举报,提交举报信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等。个人应当提高警惕性,不随意在网络平台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应当增强自己的权利保护意识,防止个人信息遭到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