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 1、使用的事项不同。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而裁定一般适用于诉讼程序。 2、做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
(1)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
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是表现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 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释的裁定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就要作出是否裁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裁定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为逃避执行拒不取回,则法院也应可以对此标的物强制执行。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二十六条,提存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 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 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提存人承担。提存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
撤销之诉裁定驳回的几个原因: 1、时效要件。 2、提起事由法定性。 3、立案审查。 4、适格的原告。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通知义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