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如下: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
装饰工程发包合同范本: 一、首先写明双方信息; 二、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三、内容; 四、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一、首先写明甲方与乙方信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三、具体内容:承包范围承包价格工程量计量方式等; 四、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装饰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主要包括保修范围、保修内容、保修期限、等内容,相关规定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
苏州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而的防渗漏,为5年。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标准验收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建筑装饰行业中质量验收程序进行了明确,为建筑装饰的验收工作提出了相关标准,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对照执行。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一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装饰装修合同的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