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 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 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 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 第一、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由于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都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第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生效时间的确定是: 1、原则上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 2、需要依法办
同居通奸破坏军婚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
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 1.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时存在; 2.必须是为了给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 3.必须是使用他人的土地; 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一起转移。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队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军人,包括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武装警察官兵和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系正在执行军事任务的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却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加以阻挠,以致对方停止、
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 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殊自首的构成要件: 一、特殊自首的主体要件: 特殊自首的主体,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二、特殊自首的客观要件: 成立特殊自首,除了主体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
扰乱法庭秩序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仅限为自然人。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