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是否交个人所得税要区分情况,有些是不计入工资薪金的,有些是要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个人具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廉租房: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不是只有团员才能入党。党章并没有规定入党一定要先入团。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所以按这样的规定,不论之前有没有入团,只要是年满十八岁中国人,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应载明以下的内容: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2、住所、经营地点; 3、登记类型; 4、结算方式; 5、生产经营方式; 6、生产经营范围; 7、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8、生产经营期限等。
迁户口的流程是:1、领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2、领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3、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身份证没磁买票可以,但是不能用于取票、进站。 二代身份证用的是芯片,不是磁条,不存在没有磁性一说,一般说的消磁了,实际上指的是芯片受损导致无法读取,这种的话,就是无效证件,可以去当地公安办证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车站派出所办理临时乘车证明。
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办公场所,注册地址就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 根据《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只要是合法承认的身份证都可以,临时身份证也是公安机关发的合法证件,可以登机。 补办临时乘机证,旅客可以持户口本或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及两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机场亦设有便民摄影服务点),警务室办证窗口申请办理《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民警现场通过公安网核实人员信息无误后,当场即可签发。该《临时身份证明》可作为乘坐国内民航飞机的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15天)可多次使用。
12岁可以办身份证。 12岁儿童初次办理身份证,需要带好本人的户口本,另外家长必须陪同,家长也需要带好户口本和身份证。 户口在一起的只要带上这一本就行了。孩子也必须去的,因为办理时需要拍照和采集指纹,本人不去是不可能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所以12岁是完全可以办理身份证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办税员不可以自己注销。 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