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配偶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其基本要求有四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离婚只能发生于配偶双方生存期间,如有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任何一方均应予以遵守,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离婚必
1、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湖北省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湖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哺乳期女方可以提起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等情形的,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准予双方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
1、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