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土地是否收回要看土地的性质,具体如下:我国的土地种类繁多,不仅有共同的耕地,还有草原、林地、宅基地等。事实上,土地的性质不同,继承问题也不同。一、耕地,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耕地和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如子女已分户,则在老人去世后,此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相当于是销户。但是如果在家庭分家时对土地划分有明确的约定,在子女分家后分配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但老年人原有的耕地会重新分配。二、林地可以继承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老年人即使去世,其子女也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权。
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侵占别人土地情节严重的,是要判刑的。
侵占他人承包地违法。侵占他人承包地构成侵占罪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立遗嘱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无效;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教师丧葬费的规定: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而教师丧葬费一般按当地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执行,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的分配:如果其配偶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财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财产作为去世方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但是被继承人生前有留下遗嘱、遗赠协议的除外。
法定方式继承房屋的,没有规定一定要公证,是否申请公证,由继承人自行决定。房屋所有人死亡后,死者的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屋的,如果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约定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的方式继承房屋。
孙子是没有办法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因为爷爷没有立遗嘱,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继承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爷爷的子女还在世轮不到孙子来继承遗产,如果想要房子写孙子的名字,可以让孙子的父亲(爷爷的儿子)先继承,然后再赠予给自己的儿子(孙子)。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房产继承的效力更加明确,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房产继承就是无效。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那么公不公证都不影响继承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