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规定有:1、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公司增加股东的程序一般是先要向当地的工商局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公司股东会的生效的决议,最后根据股东认购股份的合同书并修改章程,将新的股东的名字写入公司章程之中。(一)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四)签署协议。(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六)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八)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发现合伙人做假账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做假账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如果合伙人做假账,损害到其他合伙人的利益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认定事实,并进行判决。
公司清算有以下要求: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应当由公司组成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3、其他要求。
在我国公司法人变更超过30日还没有办理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处以罚款。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执行异议之诉期限是十五日。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异议之诉期间是否停止执行执行异议之诉期间不停止执行。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与利害关系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故案外人执行异议可以中止执行。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
合同有效期有三种情形:第一种,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效期的,约定的期限届满合同失效,对双方都不再产生法律约束力。第二种,合同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有效期。第三种,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有效期的,属于不定期合同或无限期合同。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自成立时生效,未规定有效期的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合同不规范如果缺少合同的主要条款,那么该合同不是一份完整的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缺少合同的普通条款,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合同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合同缺少普通条款,说明该合同属于瑕疵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进行合同漏洞的填补。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撤诉后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起诉的,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合同生效后,若当事人未履行合同,那么合同会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