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侵犯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赔偿。违建本身是不合法行为,对违建建筑不享有权利,但应予适当考虑其原料费和财产损失。行政机关应当对违法拆除进行部分赔偿。即可以在合法权益的范围内,判决作出相应赔偿。比如因违法拆除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建筑原料成本费等。
房屋征收补偿条件有:房屋征收应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规定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房屋拆迁补偿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被拆迁人取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发给的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
青苗补偿费的支付问题需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青苗补偿费是针对青苗所有权人的一项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可以先向村委会、乡镇安监所、国土所、乡镇政府反映情况,由他们出面协调,如果不能达公平的赔偿,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单位的调查报告也可作有效证据。提起诉讼的要点:1、停止侵害行为,要求矿方立即停止在地下的挖矿行为,以免损失进一步大。2.恢复原状。3.赔偿造成的失。4.若土地已经无法恢复原状,不适宜再使用,要求对受影响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补信,还可以要求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可以到县级国土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诉讼时效是6个月,该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房屋拆迁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宅基地申请审批时间一般在二十日以内。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经讨论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最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宅基地补偿按户口和宅基地证综合计算,补偿包括农村宅基地补偿费、宅基地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