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需要的手续如下:一是原告准备起诉状和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二是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原被告开庭;三是法院开庭时,会先行调解;四是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没有结婚证协议离婚的方式:1、没有办理结婚证,一般无法协议或起诉离婚,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同居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且当事人已符合结婚要件的,需补办结婚登记,再协议离婚;2、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后要想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与抚养人协商,也可以根据以下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这个双方协商是可以的,但诉讼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只可以通过诉讼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可以要求赔偿。协商处理,男方不同意的可就已实际发生的医院生产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起诉男方承担一半。
怀孕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的说法正确。因为怀孕期间离婚的,离婚后孩子出生尚处于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归母亲抚养。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虐待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形出现的,父亲可直接抚养子女。
一方出轨离婚分割财产不一定平分。如果出轨方只有单纯的出轨行为,因不构成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所以不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法院在财产分割时还是会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分割财产,但是如果出轨行为是与他人在外同居或者重婚,那么出轨方作为婚姻中的过错方就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结婚证丢失一方去世可通过死亡证明来证明。依照相关法律,也可以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结婚证补办申请。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到民政局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当事人持有特定的身份证件等。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下情况可以离婚:1、满足双方自愿订立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件等条件的,双方可协议离婚;2、满足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一方自愿主张离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等条件,双方可以起诉离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是无辜的,无论其降生是双方的一时冲动也罢,还是错误导致的,错误只能是其父母来负担,不应该让子女来承担。所以,私生子的权利也应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