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一种制度化的构成物,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法本身的这种规范性的特征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调整形式的特点之一。把法作为特殊的规范系统所观察到的法本身的作用,就是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相比,它是实现法的社会作用的手段,而法的社会作用则是法的规范作用的目的。任何一种法,都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不同历史类型的法的规范作用实现的程度和方式则有不同。法对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多方面,如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和预测,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奖励,对违法行为的遣责、警戒、预防和制裁等。同时,法中蕴含着关于合法与不合法、正当与不正当的标准和信息,它能够对人们起到一定的思想教育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 (1)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 (2)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3)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 (4)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 (5)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