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下: 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1.1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1.2砖砌体(混水)工程〕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门窗安装质量(2.1铝合金门窗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门窗安装质量(2.2塑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横平竖直。 (2)砂浆饱满。 (3)上下错缝。 (4)接槎可靠。 (5)成排砖柱应拉通线砌筑。 (6)砖柱上不得留脚手眼。 (7)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 (8)带壁柱应与墙身同时砌筑,轴线应准确,成排带壁柱应在外边缘拉通线砌筑。 (9)不准在超过胸部的墙上进行砌筑,砌墙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
环境工程质量标准规范的内容: 一、水质量标准; 二、大气质量标准; 三、土壤质量标准; 四、生物质量标准; 五、声环境质量标准。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
婚姻法32条颁布,让权益更加规范,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实测数据或偏差值的数据栏,评定表与检查记录表应一致。 2、表中“检验负责人”签字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签认,“复核”由质检负责人签认,“检测”、“记录”由经授权的现场质检人员签认。 3、评定日期填写应为具备评定条件且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对资料查阅的日期或现场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的日期。等等。 【法律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
机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下: 1、机电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和半成品应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 2、机电工程各专业工程应根据相关施工规范的要求,执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3、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在隐蔽工程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等。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内容如下: 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顶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2、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小于3处。有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标准验收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记录;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还应检查设计变更记录和工程洽商记录 3、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记录; 5、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6、自检记录; 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试运行记录。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