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医疗纠纷的处理有三种解决途径, 一种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就是双方讨价还价最后决定,这种没有执行标准; 第二种是医调委调解解决,基本上也是讨价还价,只不过有个第三方参与; 最后一种途径就是到法院诉讼,诉讼的依据就是《侵权责任法》,赔偿额度由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结合法律规定认定,其中包括残疾补偿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处理并告
因劳动报酬约定不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可以由以下几种方法加以解决: 第1个方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 第2个方法是、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约束的力量。因此,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有集体合同的,就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3个是、按照用工同工同酬的原则来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单
租二房东房子纠纷的解决途径: 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合同。 2.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3.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1款,经营者向消费者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另一方得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2、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减少给付的情况,可以减少抚养费的给付。减少给付是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以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和裁定,另一方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约定的财产性补偿,倾向性观点认为,其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自然债务,履行与否全凭债务人的意愿,法律不加干涉。 但是一旦履行,将不得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接受的履行将不是不当得利,法律承认其保持受领给付之权利。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
(1)诉前准备,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 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2)提起诉讼,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
在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第(1)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第(2)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迁房质量问题可以先鉴定,然后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 回迁房,是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 但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改造房屋不是回迁房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还房”,属于以开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