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不可抗力”通常指的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一方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果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即构成预期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如果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并且在经过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如果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另一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四种情况外,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允许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那么在这些情形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只有在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随便辞退一个正式员工,只有在员工本身能力不足、严重违纪或者单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会辞退员工。其中员工本人严重违纪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单位营业困难裁员或者员工能力不足经调岗或者培训之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被辞退是存在经济补偿的。 所以在员工不考虑以后发展的情况下,只可能严重违纪或者表现能力差不能胜任岗位,单位才会辞退员工。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首先,劳动者已构成了刑事犯罪,其次是劳动者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行政拘留时,显然劳动者并未构成刑事犯罪,其行政拘留措施更不等同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不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将行政拘留列为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之一,在此情况下,当劳动者被行政拘留时,才能够直接适用“严重违章”的规定,单位可以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并不是只要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就可以马上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需要给予生病员工一定时间的医疗期; 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在医疗期届满之后,员工仍旧无法到公司正常上班的话,则此时允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需要支付补偿金。
单位开除员工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开除: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哺乳期职工有法定过错情节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过错情节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非劳动者在治病期间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依据劳动者在该公司或组织内服务的时间来确定,每一年为单位计算,是年满即付,若不满一年但已有半年的,则视作一年计算;若服务期不足半年,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同时,若劳动者的月度工资高于该企业驻地司法行政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劳动人口平均工资的三倍时,对其进行补偿的标准将依照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同时,索要经济补偿金的时间限制不得超过12年。 在此基础上,我们特此强调,本文中提到的“月工资”均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水平。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效期限究竟有多长? 经济补偿金应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进行支付。 如若未能及时支付,职方也应在辞退当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程序提出劳动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