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买方反悔的定金不能退回,因为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交了定金又不买了属于违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
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有着严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1、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定金合同(包括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当事人对订金的约定却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第2、两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而定金能够通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言”字旁的“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 在商品房交易中,如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仍有权请求返还订金;反之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二手房向中介交了订金,可以退订金,依据如下: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换的。如果签署协议,及收款收据上面,写的是定金,则是无法退还的,并且还将依据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签合同时,对定
消费者买车订金能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房屋租赁的订金主要就是为了约束双方形成的租赁关系的,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并且自己也不打算租了,那么订金是可以如数退回的。除非自己在租房的过程当中有损毁房屋原来的东西,那订金的退回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
订金可以退。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 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