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之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可以申请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以下几项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与此同时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的复印件。 2.车辆驾驶者的驾照及行驶证、车辆原始保险单。 3.肇事车辆的损坏检查报告。 4.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笔录。 5.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证词。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首先,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不服的,三天之内去到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要求复核。 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行政行为,因此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交通管理部门不会推翻之前所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时候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接下来是赔偿问题。 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首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审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另外,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来讲,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获得救济。 另外,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信访程序获得救济。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上就鉴定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都不会受到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第(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第(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第(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