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如下: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5、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买卖婚姻的认定: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低保边缘家庭的标准是还没达到低保条件,但是家庭又有困难,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的低保标准却达不到低保标准的150%。对于边缘家庭的救助只是临时性的,是短期的,只是帮助他们度过临时的生活困难,并不像低保一样是长期的,而且边缘家庭有些地方规定对于边缘家庭的临时救助不能超过两次。 低保边缘群体是家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不能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遭遇生活困境而无力摆脱的社会脆弱群体。低保边缘群体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是无法享受低保待遇,相应地更难以享受社会救助问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如下: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5.失业的残疾人; 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包括: 1、必须参加了养老保险; 2、必须是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 3、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 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