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让右侧车辆全责还是主责
没让右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全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