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诫书是指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训诫罚的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文书。训诫罚亦称申诫罚、精神罚,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法行为人,所作的谴责与告诫,防止其继续违法的一种处罚措施。 而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是永远不会消除的。但是训诫记录不是案底,一般不会对以后的工作产生影响。
派出所训诫书以后有记录。派出所的训诫起到教育警告的作用,训诫会列入个人档案,对个人有一定的影响,被训诫人要改正自己的错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