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记录是不能消除的。 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结婚、离婚都会留档记录,夫妻双方的任何婚姻中的关系,都会以副本的方式被永久保存下来,无论是结婚证还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再婚人士在结婚时,必须出示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民政局才会发放新的结婚证,因此,这些记录是无法消除,也没办法隐瞒的。
离婚有档案记录。 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规定,离婚的话必须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离婚是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后,户口本不会更新,派出所的档案显示还是结婚的状态,一旦你要迁移户口,更换户口本,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会登记新的状态了,也就是离婚状态。在婚姻部门会有登记,在档案馆里会留存档案资料,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你的离婚判决书会永久保存。数据库里有相关资料。如果与之后的配偶登记结婚时,本人不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处是不会发发放新的结婚证。
未婚生子会有记录。医院每个月会将出生信息送计生办,如果领的出生证明是按照真实的姓名登记,那计生办就会有记录,到时候会通知村委会找家长了解小孩情况。一般未婚生孩子在医院是有相应的记录的,但是通过网络是没有办法直接查看到孩子的详细记录的,但如果孩子的户口已经申报,那肯定也会有孩子的记录的。但是大家既然要找新的对象,那肯定还是要让对方了解自己的过去,如果对方没有办法接受,那最好还是不要选择这种人,而且孩子还是非常重要的,孩子出生之后那你肯定还是需要对孩子负责的,孩子和父母的血缘关系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每个医院都是会保留妈妈们生孩子的记录的,就是怕有什么意外突然降临,所以说,不管是怎样生子,医院都是会有记录的。所以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只要在医院生的孩子,就都记录的。
开房记录是否可以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查询自己的开房记录,可以直接去酒店的前台,找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当事人需要带自己的身份证,因为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你的身份; (2)如果查询别人的开房记录,那就没有任何办法,因为这是别人的隐私。
宾馆记录涉及个人隐私,一般来讲,律师是不可以查的。 但是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宾馆记录,查询时还需要出具律所介绍信等真实材料,并进行查询登记备份。查询的目的和内容必须是与案件相关,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或者以此侵害个人信息和个人秘密,查询情况不得随便向无关人员透漏,更不得公开泄露,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没有合同有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确有必要的,对相关证据的收集、提取、移送、审查,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
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由劳动者自行取证,用考勤签名或者钉钉打卡记录来进行证明,如果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我国法律规定: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身份证的住房记录是不能够被消除的。但是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身份证住房记录。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方法一:打开上海社保网。打开左下角的便民服务,右下角会出现一个“常用服务查询”。然后会进入下一个页面。点击个人查询综合保险缴费记录。会进入下一个页面。输入个人账号即可查询。 方法二:拨打上海社保查询电话12333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方法三: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上海社会保险局(或分局)查询社保明细。 方法四: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社保分中心通过自助终端机进行查询。 方法五:通过下载手机APP, “上海人社”进行查询。
报警人的姓名、基本情况以及报案时提供情况的相关笔录将永久保留在案情的卷宗当中。 但这种情况不属于案底,也不属于刑事犯罪记录,对报警人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报案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登记时注明,并为其保密。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出具接受证据清单,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录音、录像。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有关证据材料和物品一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