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此致人民法院(注解:此处应填写申请人请求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在辖区,并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附:1、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紧急的证明材料。2、请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和证明材料。申请人:年月日说明:1、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邮编及联系电话。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邮编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2、申请事项:应写明请求保全的标的额,该标的额不得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例如:“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产”。如果请求保全的财产系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应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名称,例如:“请求法院对坐落于上海市杨浦区×路×号×室房地产采取保全措施”。3、申请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原因。4、署名和时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名(不能书写姓名的,可以捺拇指印)。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时间要填写准确,申请书上签署的时间与实际递交申请书时间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注明实际递交时间,实际递交申请书的时间为正式申请时间。5、申请书的纸张大小为a4(210*297毫米),必须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或打印。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对方未投保交强险、已投保交强险未投保商业险、已投保商业险但有无证驾驶、酒驾或者逃逸等情形不能足额赔偿损失的,而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
交通事故有没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影响保全会造成受害人权利不能实现的,就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用现金担保,也可以用实物担保,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保全标的价值的30%。
案外人对案件中财产保全的异议,应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规定。因此,你可以向做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案外人对案件中财产保全的异议,应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规定。因此,你可以向做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案外人对案件中财产保全的异议,应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规定。因此,你可以向做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案外人对案件中财产保全的异议,应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规定。因此,你可以向做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保全的财产,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