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位权的行使费用的规定如下: 1.《合同法》第73条第2款,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