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诉讼请求不成立,应当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般的民事诉讼,不仅是在开庭前原告可以更改或增加诉讼请求,就是开庭中,在法庭辩论前也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但劳动争议是特殊的民事诉讼,是仲裁前置的。即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在种情况下,无论是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还是以后增加的诉讼请求,都应当是在劳动仲裁的裁决的范围内,超过范围的,即没经劳动仲裁裁决过的,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也不能适用“增加诉讼请求”。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可以重新起诉。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比如你找到新证据可以推翻原来的判决或者裁定,又或者原来的判决裁定里面的关键事实没有证据支持,甚至是伪造的,那你就可以接着起诉。 不过呢,有些情况下,驳回之后就没办法再去起诉了。比如说,你之前的案子之所以会被驳回,可能就是因为过了法定的诉讼时间,而且也没啥借口能让时间停下来或者重新开始,这种情况你就别想了;还有就是,如果你在之前的诉讼里已经用完了所有的解决方法,或者法院已经对你的诉求做了实质性的处理,那你也就没法儿再去起诉啦。
性质不同: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 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它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 审判实践中,驳回诉讼请求通常适用的情形有: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或者违反国家法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我们在此深入探讨诉讼请求这一术语,其旨在定义在诉讼过程中所提出的针对特定诉讼标的事项的权利要求,此种权利要求是可以进行添加或者修改的。 拥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构成了在发起诉讼时所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之一。
变更诉讼请求最迟时间是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所以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可以。有两个特殊情况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 1、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期间已经提出过变更诉讼请求的主张,一审法院依法应予准许而未予准许,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不当之处予以纠正,即允许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直接变更诉讼请求。 2、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原告在再审程序中声明放弃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