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试用期被辞退,有无补偿要分情况看: 1、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的,有补偿,补偿标准是由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2、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结清工资; 3、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有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裁员,是否有补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无故主动裁员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告知后,那三天是要上班的,如果你是按照规定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并且有人接收了的话,就是有工资的。
如果试用期的员工生病,在医疗期或病假期限内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工伤和正式员工受工伤,一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这里的工资应该指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并且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如果从业人员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劝退的,则用人单位不用赔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在向从业人员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下,还要给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3、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对对方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职工辞职有工资。劳动者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