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不合格不能延长试用期。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试用期不签合同不合法。 试用期企业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试用期的期限,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订立试用期的工资水平。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被末位淘汰,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单位停岗需要出具存在以下情况的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上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加大企业用工风险。
事业编试用期会被开除。劳动者在事业单位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间考核合格一般是不会辞退的。事业单位是我国比较特殊的用人单位,是属于工资福利待遇比较好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要求一般是比较高的,通过笔试与面试后成功聘任后,还需要经过比较长时间试用期的考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考试、考核;(五)身体检查;(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七)公示招聘结果;(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在试用期是有五险一金的。
不合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试用3天后离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