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老板不给误工费劳动局会管。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首先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可以得到赔偿。是否有误工费的前提是受害人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均可以主张误工费。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关于员工因工伤导致停工留职期延长后,其劳动收入损失补偿方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过去正常工作时的标准工资予以赔偿。 并且,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需按月向相关员工陆续发放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若不幸在此过程中,员工因遭受人身伤害而使得工作时间受到干扰,那么此种情况下的误工费用将由最终肇事方依据员工实际误工时间以及收入水平酌情进行赔偿。
工地工人轻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如下: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能够证明三年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 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延误费=延误时间×相同,类似行业上一年员工平均工资。
以上时间节点适用于骨折愈合周期3-6个月的常规情形,开放性骨折等严重伤情需相应延长。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财产保全(需提供担保)。
交通事故报了工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可以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法律规定,职工因为第三方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不支付医疗费用,由第三方赔偿。但可以享受其它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