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
到了退休年龄因他人侵权受伤,如果有工作并且有收入证明的,是可以要求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时间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取得的收入,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另一方,所以应当将额外所得的一个月的误工费送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工伤保险是不赔偿误工费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2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取得的收入,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另一方,所以应当将额外所得的一个月的误工费送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
年龄不是判断是否存在误工费的依据。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