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将绩效工资全扣完是合理的,事实上,病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只能领取病假工资。绩效工资是与员工个人业绩以及绩效考核挂钩的,而病假期间员工并未工作,因此也无法取得绩效工资。员工病假期间有病假工资,而病假工资的计算和两个变量相关,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实践中,单位往往主张员工从未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故无须向员工支付相关报酬。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提出年休假申请的,不意味着自动放弃,单位仍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要免除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额外工资报酬的义务,必须举证证明两点:第一,用人单位已安排劳动者休年假;第二,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实践中,有些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员工未申请年休假的视同放弃,而享受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单位制定的该种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条款。
一年请事假20天以上不享有带薪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请假是否扣工资及扣多少工资由请假事由决定: 事假。按规定,事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21.75为劳动法规定的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病假。按规定,病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X40%,其中40%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于40%,且部分公司设有一定天数的带薪病假。且劳动法规定,扣款后当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年假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婚假,丧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职工工资。 对于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规定,胡乱扣取员工工资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如果请假没有请假条的确可以算旷工。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请假没批准没上班算旷工。 如果职工申请休年休假,但单位没有同意的,职工仍应正常上班;如果未经同意而私自不上班的,就属于旷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事假期间只要单位没有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是需要 按时缴纳社保的。这是基于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之上,与职工是否请假没有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样的社会保险基本崩溃,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缴纳保险为由,那么就是违法行为。
即使孕妇隔三差五地请假,单位也需要按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辞退。 女劳动者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便辞退的,否则需要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经济补偿一般会按女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该女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一年来算。6个月以下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来作为经济补偿。
产假过后上不了班应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就病假而言,法律规定的最长医疗期为24个月,而实际的病假天数则还要结合职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而在病假工资上面,单位也是要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但法律在这方面有最低病假工资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上班来例假请假合理。女职工在经期请假是属于合理的情形,是对女职工劳动利益保护的体现,女职工有痛经等情形的,可以给予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这里的高处作业,是指我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二级高处作业,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低温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冷水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为731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67%,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的重劳动强度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