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的判决依据主要是原告对于离婚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唯一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判决结果有不符合诉讼请求,依据相关的法律做出判决,如果你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判决书后第二天10或15日之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时限是拿到工伤保险待遇通知书的三个月之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19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有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事由存在,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效婚姻在确定后,女方应返还彩礼,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的,能否全部返还,还是由法院根据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其他情况确定。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确定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怀孕期间离婚女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的;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67岁请求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可以的。只要能证明还有实际工作,并且因交通事故造成损伤导致误工损失即可。可以通过收集收入证明及返聘证书等证据来予以证明。 是否计算误工费的前提是原告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劳动能力与退休年龄并没有必然的关系。退休并不代表失去劳动能力,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