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法定节日期间进行加班工作的雇员,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工资至少相当于平时三倍的加班费;而对于在周六或周日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休以替换休息日里的加班,如未能得到有效的调整,则需依照不低于平时两倍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薪资。
不给加班费用调休来抵消加班,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调休。但是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加班或法定休息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实际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行为(调休),必须发放至少为平日基准工资三倍的加班薪酬,而并非以补休一天作为替代。 特别地,有关调休仅适用于周末双休日的加班情况,并于以下条款中详细规定: (一)如雇主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以外的时间段工作,则应按照超出正常工时部分的比例,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基本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酬; (二)当雇主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超时工作且未能提供相应的补休机会时,需按比例支付基本工资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薪酬;以及(三)若雇主需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则应该给付劳动者基本工资的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薪酬。
可以,但企业强制调休不违法。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在安排职工加班后,必须在半年时间内安排调休,或者付给加班费。如果企业既没有按时给员工调休,也没有付给加班费,则在半年后,必须要支付加班费。企业有权根据需要安排调休,半年内强制安排调休的做法不算违法。
休息日调休的,没有加班工资;年休假调休的,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又安排调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未调休的则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标准2倍的加班工资。
调休即在特定工作日内未经排班无需出勤,然而到了周末需要员工作为补偿出勤或者面临工作安排临时要求节假日上岗,待日后再利用工作日进行补休,以此达到平衡工作日考勤时间之目的。 若企业决定预先让员工“积欠”缺勤天数,那么在周末便需要“偿还”这段时间或者节假日正常出勤后给予补休,企业仍须按照工作日的标准给予员工报酬,因此部分企业经常采用调休方法。 关于加班能否通过调休方式计薪而不予直接发放加班费用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如果涉及休息日加班,企业允许员工通过调整休息时间来避免支付加班费用时是符合规定的。
几年的调休没用一般不会作废。 劳动者手上的调休单是不会“过期作废”的,即使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也不会一笔勾销。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就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200%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请注意以下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与调休问题的详细说明: 首先,当您在法定节假日内需要进行加班时,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不能直接为您安排调休,而需向您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这一点无论您采用何种工时制度都将适用。
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了还给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普通休息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可以支付2倍工资而不补休,也可以补休而不支付2倍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不可以调休,应当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7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