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了,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带起诉状和以下这些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如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时确定财产分割的范围的办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于分割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方式:成立清算组,清算企业的债权债务,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税、费扣除后的余额进行分配,分配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没有的可以再协调,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补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比例的,按均等分配。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自愿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流程: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家暴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 1、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优先,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的原则; 2、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分割的原则; 3、其他原则。
父母去世后的财产分割的处理办法: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诉讼离婚,您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您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总的原则是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无法挽回,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