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夫妻不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的财产,为了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和稳定性,一般不解除夫妻关系就不能分割。
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以下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1、离婚双方协商确定让一方多分财产; 2、分割财产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那么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因此,另一方就可以多分或是取得所有财产;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利益的原则,被照顾一方也可以多分财产。
夫妻共同出资设立企业的,如果离婚时对于该企业的股份及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一般来说,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若对方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离婚后,对方的私房钱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也是可以分割的。因为对方的私房钱一般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积攒所得,所以一般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三年可以再次主张分割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是有效的。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双方的特别约定那就一直都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不需要分割,直接归自己所有。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但并不是完全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