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 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则,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事实婚姻的财产认定主要依据双方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对方欠钱起诉对方没有资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能够查询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 如经法院执行发现被执行人却无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时,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后需要六个月内须执行,强制执行从申请到结束大概需要6个月。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呈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以下财产都是可以进行抵押的: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判离婚财产一半对方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可以执行的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以及为维护公序良俗而不得执行的财产等。
被执行人的子女的财产一般不能执行,除非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此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