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约定双方的基本情况; (2)双方进行约定的原因; (3)所约定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的具体状况(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坐落等); (4)现有财产及财产权利的归属及未来所得财产及财产权利的归属原则; (5)现有债务的承担以及未来发生债务的承担; (6)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处分及财产孳息归属。 【法律依据】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对于离婚后财产不公的,可以离婚后一年以内,当事人到法院诉讼。可以主张变更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的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财产继承的形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一、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
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
婚前约定财产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 2、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3、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4、约定内容必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物价机构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 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平均分配,二婚老人离婚财产分配和一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区别不大,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