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一是男女平等原则。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规定,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除了当事人不能表达意思外,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缺席审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妻子胁迫病夫签的财产协议无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前财产孳息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人可以放弃财产继承权,但不能侵犯债权人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配偶有继承权。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的可以重新提出诉讼,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我国法律上是明确规定了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瞒财产的,可以在有效的诉讼期限内重新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离婚后索要财产法院可以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配:有婚前协议的按照婚前协议约定的分配,没有婚前协议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原则上为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非婚同居可以分割财产,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