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司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其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 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
损坏公私财物的立案侦查标准如下: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债权人索债未遂侵占债务人财物是不合法的,由于行为人采用了非法扣押这种手段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金额达到一般是5000元以下才能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如果是在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不予立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一般采取调解,调解不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在5000以上则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
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3条第1款,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
关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相关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一、被盗财物组成部分为实行政府定价的,采用政府定价标准确定。 二、被盗财物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基准价格与浮动幅度结合市场情况合理测算。 三、被盗财物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市场价值标准,根据价格认定委托书、协助书内容和在当地调查掌握的资料情况,选择与其相适应的方法进行测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