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
不需要承担。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债券的还是公司。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
借条空白处署名的担责是对借条上仅有一个署名人签名但未标明署名性质的情形,应尽量查清当事人当时的真实意思;并结合当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对署名的意见看法,仔细分析证据
债权人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债权人是否免除或者部分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
抵押担保到期后不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银行一般是要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就是说一旦借人不能还贷,那么银行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
个人债务个人应当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
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后果根据时间不同而有所变化: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