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庭一定会败诉,但不请律师不一定会败诉,只是在法庭流程上和应对心理上会非常吃亏。如果对方是请了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已方还是请一个会好很多。 律师比较专业,对于审理过程中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辩论。如果你认为没有办法应付,确有必要委托律师。辩论不存在被动问题,但一旦说错了,会有不利影响。 只要你有无过错的证据,并且自己熟悉法律法规,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不用聘请律师。相信法院会依法判决。 如果你觉得自己缺乏法律常识,建议您还是聘请律师代理为佳。
律师打管事要钱败诉了不退钱。 律师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法律明文规定情况下可以要求被告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 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律师已经提供法律服务,需要交纳代理费用。律师已经提供法律服务,即使败诉仍需要交纳代理费用。根据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而不是根据官司的输赢收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败诉了不一定还要付律师费,需要区别对待: 1、普通代理,就是赢了输了都要给钱,其代理费一般按标准收费。 2、风险代理,就是只有赢了才给钱,但风险代理的收费相对要高。 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知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道为风险代理。
败诉了不一定还要付律师费,需要区别对待: 1、普通代理,就是赢了输了都要给钱,其代理费一般按标准收费。 2、风险代理,就是只有赢了才给钱,但风险代理的收费相对要高。 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知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道为风险代理。
全责,意味着将在诉讼中承担败诉后果,这样看来,正常情况下,全责方是害怕被起诉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输了官司一般不能再起诉,根据法院“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可以重新起诉。但是在原审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情况下,发现了新的证据可以另行起诉,原审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对同一事实已经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不得上诉或重复起诉。
基本上不会,事实上,公诉案件因为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强大的权力,一方面事实和法律上面错误都会很少,证据不足可以补充侦查之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对于以下两类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