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因疫情导致运费增加的,要求货物托运方追加运费不违法。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可以要求货物托运方追加运费。由于疫情的原因,签订合同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运输成本超出运费,对于运输企业而言,不仅没有利益甚至亏损。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对运输企业显失公平,其有权要求变更合同价款. 【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一般公民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故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运输企业收取运费进行货物运输,遇到疫情导致高速关闭导致运输成本超过了运费的运输企业要求货物托运方追加运费的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则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失应该由商业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
欠钱货物被拉走是违法的,但是不会构成盗窃。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的条件为: 1、符合双方合同中的约定; 2、有未给付运费的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但不可抗力情况消失之后应尽快提货。多个船公司、国内港口目前都主动公布了对于箱使费、堆存费的减免方案。 不同港口、不同船期的进口货物,其受疫情影响无法提货的时间会有所不同。 对可能超出船公司、港口减免方案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有必要提前收集整理疫情影响提货的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可以。但不可抗力情况消失之后应尽快提货。多个船公司、国内港口目前都主动公布了对于箱使费、堆存费的减免方案。 不同港口、不同船期的进口货物,其受疫情影响无法提货的时间会有所不同。 对可能超出船公司、港口减免方案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有必要提前收集整理疫情影响提货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货物无故被拒收承运人可以将货物提存。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