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
通俗地讲,股权质押就是把“股票持有人”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方的贷款提供担保。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
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仅对所质押股权有所限制,而不能限制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行为,当然质权人将代为行使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权益,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股权质押。股权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
依照物权法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发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