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从三个方面区分票据质押和票据贴现:一、从两者的实质区分:1、票据质押的实质: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
反担保合同编号:(反担字第:号)甲方一(抵押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乙方(抵押权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
通俗地讲,股权质押就是把“股票持有人”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方的贷款提供担保。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
股权质押负债与质押权人无关。《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则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该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
《担保法》对普通债权出质的方式与生效要件亦未予明确,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
债权质押要想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首先,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合法有效。1.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抵押,即为标的不能,
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
目前我国担保法并没有规定股权质押可以顺位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的,但规定了抵押是可以进行顺位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