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是质押的一般形式。动产质押的核心内容是债权人的质权。动产质押有以下特点:一是动产质押的质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得出质二是出质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
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应当具备以下属性:第一,须为财产权。人身权,无论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由于其不具有财产内容,不具有经济价值,也就无法从其价值中受偿,因而不得
(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
反担保合同编号:(反担字第:号)甲方一(抵押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乙方(抵押权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
1、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押合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兼采生效要件主义与对抗要件主义。生效要件主义即非经
在第三人提供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了要债权人同意外,还需要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未经其同意就转让债务的,抵押人对转让部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质押是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被担保人用股权作为反担保的标的时,担保的股权是属于财产权利,所以是权利质押中的股权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质押合同到期后,债权未履行的,质押合同就会失效,债权人要实现债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实现质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